政策细化,垃圾分类进程有望加速

2020-12-16 08:46:34 谷瀑环保

近日,住建部等部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,提出到2020年底,重点城市实现垃圾分类与收集系统全覆盖、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;到2025年,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%以上。

●各地陆续推行垃圾分类制度

从本世纪之初,住建部就把北京、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桂林、广州、深圳、厦门确定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;到2017年住建部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》;再到此次《若干意见》的发布,垃圾分类工作经历了从试点到推广,在政策上逐渐完善。

从数据上来看,截至今年11月底,全国46座重点城市中已有40座城市对垃圾分类工作立法;全国337座地级及以上城市已有305座城市发布了与垃圾分类相关的法规、政策,占到城市总数的90.5%。可以看出,垃圾分类进入高速发展期,正在由重点城市向全国中小城市全面铺开。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也表示,目前,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,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7700多万家庭,居民小区覆盖率86.6%,其他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全面启动。

虽然各地的垃圾分类政策在陆续推出,但在实际分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。《若干意见》指出,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、推动群众习惯养成、加快分类设施建设、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,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。

●新政对垃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

相比于去年6月的《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》,此次《若干意见》将垃圾分类实施工作进一步细化,要求到2020年底重点城市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,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,分类处理能力明显增强;到2025年,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%以上。

具体来说,《若干意见》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要全面加强科学管理,要求从源头减量、分类运输和末端处理三个阶段出发,建立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流程、运输网络和处理设施,以搭建全流程的垃圾处理体系。

在源头上,合理确定分类类别,推行生态设计,提供产品的可回收性;运输上,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,推行密闭、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;末端处理上,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,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。

●垃圾分类的回收制度和收费制度
针对不断兴起的资源化利用,《若干意见》提出要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。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,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,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分拣中心和集散场地,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。

从明年1月起,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。在过去,进口固废作为生产原料在我国再生资源行业产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。而禁止进口固废之后,这一部分的缺口将逐渐由国内的垃圾回收替代,《若干意见》的出台无疑会加速这一进程,打通回收产业链上的各环节,促进行业盈利能力改善。

此外,《若干意见》还明确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,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。今年以来,财政部已多次发文,确定了垃圾焚烧项目的退补时间。退补之后,垃圾处理费作为项目盈利来源之一,可抵消部分运营成本。随着各地对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重视,有望缓解垃圾焚烧对国补的依赖。

本文来源:谷瀑环保 责任编辑:六零
版权与免责声明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谷瀑环保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谷瀑环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欢迎转载,但必须注明“来源:谷瀑环保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谷瀑环保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