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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控制开关设备的专用技术要求
发布时间:2019-10-15 13:42:36
防爆开关产品市场需求量大,所以生产厂家也比较多,主要包括照明开关、转换开关(组合开关)、行程开关、拉线开关等小型防爆产品。这些产品的防爆等级可达ⅡCT6级别,其防爆外壳壳体通常是采用铸造铝合金压铸而成的复合型结构,也有少数制造厂采用其它材质外壳。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体积小、内部元件单—、技术含量较低、结构简单、制作容易。
防爆控制开关设备的专用技术要求:
Ⅰ类交流有触点开关,只有当额定电压高于1140V,各极之间相互隔离且包容每极的油不超过5L时,才允许制成浸油结构。
Ⅰ类电磁启动器中的隔离开关,通断能力低于JK3负荷时,须在电气上或机械上与接触器联锁;Ⅱ类也可设警告牌代替。
Ⅰ类开关,如没有短路,漏电保护时,保护装置动作机构须采用手动复位的形式。其复位装置须具有特殊紧固件,或可设在有保护装置的外壳内部。控制器手柄如为可拆卸式,须保证在停止位置上才可卸下。
Ⅰ类油断路器的使用分断容量,应为实际*大分断容量的50%。